當年由恩師許洋主老師牽著我的手完成幾篇論文。這篇發表於《「南山佛教文化研討會」會議論文集(2009年)》 (2009.10)。在2010年修訂好。台大佛學數位圖書館只有篇名,沒有檔案。十幾年間我的電腦汰舊換新。怕遺失珍貴檔案,將愧對師恩及三寶恩,故將找到的檔案,和善友們分享許老師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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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生極樂國資格初探
—以「淨土三經」為主要依據—
如實佛學研究室 陳法娟
摘要
在宣揚淨土的佛教經典中,淨土被描述成一個依正莊嚴的佛國。既然如此,那麼,往生這樣的國土,當然有其門檻限制。西方極樂國是眾多淨土之一。他方眾生往生西方淨土的條件或資格限制,並不是一開始就言明「三輩九品」。事實上,那些條件或資格限制有一個發展過程,此過程便呈現於淨土三經:由要求做一個符合佛教基本規定的修行者,發展到乃至包容五逆十惡的眾生。本文依據《阿彌陀經》、《無量壽經》和《觀無量壽佛經》(以下略作《觀經》),一面列出三經所提出的往生條件,一面進一步依據其他佛教經論對那些條件略作探究。
關鍵字:善根福德 菩提心 西方淨土 五逆 極樂國 三輩九品
2. 誹謗正法15
一、前言
在佛法中,淨土信仰是極重要的法門之一。依印順法師的看法,淨土宗「不應獨立成宗」,因為淨土是「大小乘人所共仰共趨的理想界」。[1]
佛教的淨土有大家熟知的西方極樂世界,也有東方阿閦淨土、彌勒淨土等。而且在西方也不只有極樂世界。簡言之,極樂世界只是眾多淨土中的一個。但由於極樂世界是法藏比丘參考二百一十億諸佛剎土所建造的,[2]依正莊嚴,[3]故可說它是淨土中的淨土。
在淨土的意義中,其一是把穢土轉化成淨土,如彌勒菩薩要建立的人間淨土;另一則是先在他方建立淨土,然後再接引眾生過去,極樂世界便是這樣的淨土。因此,從極樂世界來看,往生到極樂世界的眾生,當然是他方眾生,但是否只要他們願意,他們就可隨時隨地往生嗎?當然不是。也就是說,在信、願、行念佛三要中,「信」、「願」是對極樂國的信心和願求,「行」則表示怎麼做才能到極樂國,是本文所涉及的。
有關於此,十方三世願生極樂國的他方眾生,有大乘菩薩、阿羅漢位的聲聞,還有其他諸天與苦樂相雜的人道眾生等。這些眾生德行不同、智愚不等,可以說他們的資質、條件千差萬別。若令大家齊頭式地往生極樂世界,似不符合佛法「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的因果說。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從淨土經典了解:當阿彌陀佛積極建立好淨土,準備接引眾生所開出的條件,有哪些?而程度不同的各種求生極樂國者,各憑什麼資格往生呢?
本文依據《阿彌陀經》、《無量壽經》和《觀經》,探討他方眾生往生極樂世界所應具備的條件。其實這三部淨土經典並未統一地對往生極樂世界的眾生劃分等級。就以眾人所耳熟的「三輩九品往生」為例,在《阿彌陀經》完全沒有提及三輩,更不必說九品;而《無量壽經》則將往生極樂世界的眾生分成上、中、下三輩,但未做進一步的細分;惟有《觀經》除了分上品、中品、下品三品外,更將每一品再細分為上生、中生、下生三生,因此形成九級,總稱為「三輩九品」。顯然,往生的品級,由《阿彌陀經》、《無量壽經》至《觀經》,依序越分越多,也越分越細。這是否表示往生極樂世界的條件也起了變化?本文在以下擬依淨土三經,追究往生極樂國的資格及其演變。
另外,有關於淨土,在此必須先套用印順法師說的「雖有三根普被之說,而淨土念佛法門,主要在為了初心學人。」[4]由此可知淨土法門重於起信,而非深奧的義理探究,故本文寫作方式不在「論」,而在說明往生的資格。又即使是淺顯的道理,卻未必能確實實踐,因此即便道理簡單,卻更顯得有確實理解與掌握的必要。故本文於三經都非常簡要的闡述之餘,加上其他佛教經論以補充說明。
二、《阿彌陀經》中往生極樂國的條件或資格限制
就篇幅而言,《阿彌陀經》是一部小經。經中除以簡短的文句描述極樂世界在依正二方面的功德莊嚴外,也提到有關他方眾生往生極樂世界的兩個條件或資格限制,即:(一) 往生者在往生前必須已具備眾多善根福德;(二)往生者在往生前必須已具三昧力。以下分就這兩項做進一步的考察。
(一) 往生前必須已具備眾多善根福德
首先,關於他方眾生往生極樂世界的條件,在姚秦‧鳩摩羅什譯的《阿彌陀經》出現二處經文。第一處如下:
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5]( na avaramtrakena §riputra ku§alamèlena amityus-tathgatasya buddhak·etre
sattv upapadyante)[6]
首先,比對梵本與漢譯本,發現相當於「少善根福德因緣」的梵文原語是“avaramtrakena ……ku§alamèlena”。其中,avaramtrakena是形容詞,表「下劣」之意,用以修飾有「善根」之意的ku§alamèlena,故知是中性、單數、具格,因為ku§alamèlena是名詞,中性、單數、具格。[7]但漢譯將它翻作「少」。「少」是就量而言,而梵文原意「下劣」則是從質來說。[8]又,漢譯「善根福德」中的「福德」一詞,在《阿彌陀經》梵本中,未見有相應的梵語。另外,漢譯以avaramtrakena、ku§alamèlena二語的具格型表原因,翻成「以……因緣」。因此,“avaramtrakena ……ku§alamèlena”的翻譯應是「以下劣善根的因緣」,或「因為下劣的善根」。[9]若鳩摩羅什所據以漢譯的梵文原典就是此處所引用的梵本,那麼,由此可見,鳩摩羅什的譯本並沒有完全忠實於原文。
其次,從上揭經文可知,眾生若非累積相當的善根福德,是不可能往生極樂世界的。依據淨土三經的描述,極樂世界是一個非常完美的樂園;雖然對所有願往生該國者開放,但也不是任何眾生一想去就馬上可以去的。換言之,願生者必須先具足若干條件。姚秦‧鳩摩羅什譯的《阿彌陀經》所提有關願生極樂國者的資格限制是善根與福德,但該經並未對善根與福德的意義、種類和修集方法做任何說明,因此以下擬依據其他佛教經論加以探究。
1. 善根福德的意義
在佛教的論典中,常見相當嚴謹的論述,且在進行論述之際,對重要術語都會先做解釋。這是因為論師認為,不先明白重要術語的蘊涵,隨後很難理解整部論典中的思想體系吧。善根與福德都是佛教術語,因此以下遵循佛教論師所立的傳統模式,先對此二術語的意義做一番探討。
(1) 善根的意義
關於善根,塞建陀羅(悟入)著、唐‧玄奘譯的《入阿毘達磨論》卷一提供如下的定義:
能為根,生餘善法,故名善根。[10]
上揭論文,善法從善根生出,可知善根是善法的源頭和基礎。又,善根之所以名為善根,是因為它有「生餘善法」的功能。由善法推及根,而稱根為善根。這應是善根最初的意義吧。
又,世親著、真諦譯的《攝大乘論釋》卷七說:
未有(善)令生,已有(善)令增長,故名持菩薩善根。[11]
此將善法細分成未有之善與已有之善。善根不但能令未有之善產生,而且令已有之善增長。善法未生而永不生或已生卻不增長,都不是圓滿的狀況。因此,根之所以名為善根,主要在於它能令善法產生並充分滋長。總之,善根意謂善的根本。因為有善根,所以能生出善法。如龍樹造、姚秦‧鳩摩羅什譯的《大智度論》卷九十四〈83 畢定品〉說:
善根者,諸陀羅尼、三昧門;無礙解脫之根本。[12]
陀羅尼是梵文dhraöi的音譯。dhraöi則是由具有「持」或「保」之意的語根√dh¨-1做成的名詞。意譯是總持,能持或能遮;也就是說,陀羅尼是能總持、憶持,不忘失的念慧力,既能持善法,不令散失,又能遮止不善;[13]三昧則相當於定,定為戒定慧三學之一,是令心安定與集中的精神作用。沉溺於煩惱者如欲得到無礙解脫,必須修陀羅尼或三昧。總之,根據《大智度論》,「善根」指涉的是臻至無礙解脫這個終極目的的根本條件,具體言之,即是陀羅尼與三昧。
(2) 福德的意義
至於福德的意義,世親著、唐‧玄奘譯的《阿毘達磨俱舍論》卷十五〈4 分別業品〉說:
欲界善業說名為福,招可愛果益有情故。[14]
業的性質有善有惡,因此業果有樂有苦,即:善業感樂報,惡業感苦報。根據上揭論文,在三界中的欲界,善業被說為福,因為它令做善業的人獲得生在三善道的福報。由此可推知,福德乃是能生長福報的善業。又,生在三善道,就是上揭論文中所說的「招可愛果」。以善業感招的可愛果,對眾生而言,是極有益的,因為生在三善道有較多機會修行各種佛法,如小乘三十七道品的解脫道和大乘六度萬行的菩薩道。既然修行佛法的機會較多,那麼獲得福慧資糧的可能性勢必大為提昇;換言之,離成佛的終點站越來越近。福慧滿分方能導致成佛:前者為因,後者為果。因此,不可否認的,有善根、進而修善業以累積福德,乃是發菩提心者的成佛之道。
又,唐‧玄奘譯的《瑜伽師地論》[15]卷九說:
福業者,謂感善趣異熟,及順五趣受善業。[16]
此處所說的「感善趣異熟」,即招感生於善趣的福報。異熟分變異、異時和異類三部分,意謂眾生的識離開他的肉體後,在不同時間和地點,再生成不同的眾生,亦即俗語所說的「投胎轉世」。又,「順五趣受善業」意謂:即使生在有善有惡、亦即有樂有苦的五趣(或作六趣),也能隨緣隨力行善以累積福德。
另外,《大智度論》卷三十〈1 序品〉則說:
菩薩知諸法實相,如涅槃不盡,福德入諸法實相故,而亦不盡。問曰:若爾者,涅槃不盡,福德亦應常不盡,云何言「乃至佛中間不盡」?答曰:是福德者以智慧力故,令是功德如涅槃畢竟空,不生不滅。……」[17]
上揭引文提到福德之於菩薩如同涅槃一樣。對二乘人來說,涅槃是不再生死輪迴,出離三界。但對菩薩而言,涅槃乃畢竟空,不生不滅。因此,菩薩的涅槃,和二乘人之涅槃,迥然有別。又,二乘人求出離六道輪迴,又與眾生追求生三善道,大異其趣。福德的意義,或於眾生、或於菩薩,似乎目標和旨趣大不相同,但其實只是層層翻轉,不斷精進求進步的一條成佛大道。
2. 善根福德的種類
其次,要問的是善根和福德有哪些種類。眾生的心識不是單一或唯一的,又觸動他發出行為的因素也不是單一或唯一的,亦即眾生的心理、生理和物理世界,可說是相當多元且複雜的。因此,善根和福德的種類不可能只有一種。以下就這點略作說明。
(1) 善根的種類
關於善根的種類,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的《中阿含經》卷七〈3 舍梨子相應品〉說:
云何知善根?謂無貪善根、無恚.無癡善根,是謂知善根。[18]
由上揭經文可知,原始佛教認為善根有三種,即不貪、不瞋和不癡。貪、瞋、癡在阿含經群中被比喻成三毒和三火。眾生在中毒或著火的狀況中,有可能生起、滋長善法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總之,只有三火或三毒徹底除掉,亦即要有此不貪、不瞋和不痴三善根,種種包括善業在內的善法才會生長,且不斷地衍生、增加。
世親在《往生論》(《無量壽經優波提舍》)卷一說:
大乘善根界,等無譏嫌名。女人及根缺,二乘種不生。[19]
由上揭引文可見善根至少有二種,一種是得以往生極樂國之「大乘善根」,另外是不得往生極樂國的下劣善根。但,《往生論》又說:
淨土果報,離二種譏嫌過應知:一者體,二者名。體有三種:一者、二乘人;二者、女人;三者、諸根不具人。無此三過故。名離體譏嫌。[20]
上揭引文表示:一旦往生淨土,就不可能生為女人、缺根或二乘之人,因為「淨土果報」是圓滿無瑕的。
(2) 福德的種類
再者,關於福德的種類,世親造、唐‧玄奘譯的《攝大乘論釋》卷六說:
資糧有二種:一福德資糧,二智慧資糧。謂施等三波羅蜜多是福德資糧。第六般若波羅蜜多是智慧資糧。精進波羅蜜多二資糧攝。何以故?若為智慧而行精進,是智慧資糧。若為福德而行精進,是福德資糧。如是靜慮波羅蜜多亦通二種。若緣無量而修靜慮,是福德資糧。[21]
依據上揭引文,六波羅蜜中,布施、持戒、忍辱屬於福德;精進和禪定既屬福德,又屬智慧。因此福德有布施、持戒、忍辱、精進和禪定五種。龍樹造、姚秦‧鳩摩羅什譯的《大智度論》卷五十七〈32 寶塔校量品〉也有此說,內容如下:
五波羅蜜是福德,般若波羅蜜是智慧。[22]
關於五波羅蜜和般若波羅蜜的關係,《大智度論》指出「五度如盲,般若為導」[23],顯示修行布施等五度,需要智慧,才不致錯誤。但不可因此以為只要有般若,而不要布施、持戒等五度。
其實有關福德,早在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的《增壹阿含經》卷十二〈21 三寶品〉便提到:
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三福之業。云何為三?施為福業,平等為福業,思惟為福業。[24]
此〈三寶品〉對此三福業的蘊涵,做較深入的說明:布施福業是對宗教師和貧苦無依者,布施生活用品;[25]平等福業的內容是五戒和四無量心;[26]思惟福業則是屬於定學的七覺支。[27]顯然《增壹阿含經》卷十二〈21 三寶品〉所說的三種福業,可以對應五度中的布施、持戒與禪定。
3. 善根福德的修集方法
最後說明如何圓滿善根和福德。「法門無量誓願學」是四弘誓願之一。據此可知佛教的修行方法非常多。平常說有多少煩惱就有多少法門。每一種煩惱都要用與它相應的法門對治。同樣的,修集善根福德的方法,也隨著各經典的說法差異而有所不同。佛教經典數量眾多,又各有其核心思想,因此在理論上、在實踐上,或多或少有不同的主張。
(1) 善根的修集方法
關於如何圓滿善根,唐‧玄奘譯的《大般若經》卷三〈2 學觀品〉云:
若菩薩摩訶薩欲以種種勝善根力,隨意能引上妙供具,供養恭敬、尊重讚歎一切如來、應、正等覺,令諸善根速得圓滿,應學般若波羅蜜多。[28]
《大般若經》強調般若。當然,為了令修行者「諸善根速得圓滿」,它在一切修法上,教修行者以修般若為主。依此類推,佛經各有其著重點,因此它們所提供的修行方法會有所不同。例如原始佛教說,貪心者宜修不淨觀,而得不貪的善根;瞋心者宜修慈悲觀,而得不瞋的善根;痴心者宜修緣起觀,而得不痴的善根。
又,關於佛如何令眾生生長諸善根一事,姚秦‧鳩摩羅什譯的《法華經》卷五〈16 如來壽量品〉也說:
(佛)欲令(眾生)生諸善根,以若干因緣、譬喻、言辭種種說(法華)法。[29]
此處《法華經》說的是:佛菩薩以種種譬喻[30]教修學佛法者,令他們生善根。換言之,想生善根的修學者應學習法華法門。《法華經》提及佛以三種方式宏法,即:法說、譬喻說和因說。[31]佛隨眾生根機優劣等級的差異而分別使用此三種不同的說法方式,即:對上根者直接說法是法說;對下根者說法前須先說明前世今生的宿世因緣,此為因說;譬喻說是對中根者說法的方式。[32]中根者必須透過種種譬喻才能了解說法者所要説的法,但有時他們不但不了解說法者的用意,反而誤把說法者用以譬喻的東西當作說法者所要說的法,如把指月之指當作月。
總之,在佛教,法門號稱有八萬四千,都是針對眾生的八萬四千煩惱而製定的。眾生只要熟知自己的根機,進而採用與自己的根機相應的法門修行,即能令自己的善根增長不已。
(2) 福德的修集方法
此外,關於如何圓滿福德,眾生所應採用的法門,原則上理當與以上所說如何令善根生長一事,無大差異。也就是說,採用與自己根機相應的法門修行即可。
有關眾生的根基與修行法門,印順法師說:
從『阿含經』以來,佛弟子有了利根慧深的「法行人」,鈍根慧淺的「信行人」──二類,所以大乘興起,也有「信增上」與「智增上」的不同。重信的,信十方佛(菩薩)及淨土,而有「懺罪法門」、「往生淨土法門」等。重智慧的,重於「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空」,「一切法本淨」,「一切法本來寂靜」的深悟。大乘不是聲聞乘那樣,出發於無常(苦),經無我而入涅槃寂靜,而是直入無生、寂靜的,如「般若法門」、「文殊師利法門」等。[33]
根據上述引文,眾生的根機於阿含時代就以慧深、慧淺分成利根和鈍根。利根者重慧,鈍根者重信。重慧的大乘「智增上」者修行「般若法門」、「文殊法門」等,重信的大乘「信增上」者則修「懺罪法門」、「淨土法門」等。顯然選修「淨土法門」的多是「信行人」。又,同樣是「信行人」,所信的淨土法門也不盡相同,有「彌陀淨土法門」、「阿閦佛淨土法門」、「藥師琉璃淨土法門」、「彌勒淨土法門」等。這些佛按照眾生根機而方便施設的法門,被視為眾生修集福德的方法。
然而,在修集福德時,修行者對自己所修集的福德,絕對不可有絲毫的貪著。依據佛教的教理,貪功德和貪名聞利養等一樣是錯誤的。總之,修行者的心起任何貪著就是不對,因為促成惡業苦果的是煩惱,而貪著就是眾多煩惱之一。被貪著的對象本身不是煩惱;它可能是引生貪著的助緣,但決非主因。眾生心對任何對象的貪著才是煩惱,也才是引發罪業苦果的主要關鍵。因此,姚秦‧鳩摩羅什譯的《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就說得很明白: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
「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34]
不只菩薩,甚至連所有的修行者對自己「所作福德」都「不應貪著」;修行者一起貪著,他的福德就完全喪失,而且他甚至反而落入煩惱的深淵中。印順法師所著的《般若經講記》對這段經文做出如下更深入的詮釋,認為「不應貪著」「所作福德」的意思是不把福德視為實有之物,也不以自己為實有的捕特伽羅,才能不失福德。[35]
(二) 往生前具備三昧力
其次,關於往生極樂世界的條件,《阿彌陀經》出現的第二處經文說:.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其人臨命終時,一心不亂。是人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36](yaú ka§cic chriputra kulaputro v kuladuhit v tasya bhagavato ’mitayu·as tathgatasya nma-dheyam
§ro·yati §rutv ca manasikari·yati ekartram v dvirtram v trirtram v catèrtram v pacartram v ·a¶rtram v saptartram vvik·ipta-citto manasikari·yati yad sa
kulaputro v kuladuhit klaµ kari·yati tasya klaµ kurvataú so ’mitayu· -tathgataú §rvaka-saºgha-pariv¨to
bodhisattva-gaöa-purask¨taú purataú sthsyati so ’viparyasta-cittaú klaµ kari·yati ca, sa klam k¨tv tasyaivmityu·as-tathgatasya buddhak·etre Sukhvatym lokadhtv-upapatsyate)[37]
他方世界的眾生,在聞說阿彌陀佛後,即能執持他的名號直到「一心不亂」。這樣的眾生於臨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欲親自迎接去極樂世界,而「現在其前」,於是此臨終者當下便因「心不顛倒」而立刻往生。
「聞說阿彌陀佛」,是耳根的作用。在五濁惡世中,眾生的六根常為六塵所迷亂,因此能聽到阿彌陀佛的萬德洪名,是非常不容易的;聽到以後,能心生歡喜、踴躍、恭敬、讚嘆,更屬難得。若眾生能執持阿彌陀佛的名號,若一日[38]乃至七日,則臨終時「一心不亂」。此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39]會出現在臨終者面前。因為臨終者「心不顛倒」,所以能立即往生極樂世界。
能修到「一心不亂」,自然「心不顛倒」。心既不為煩惱所亂,則絕不顛倒。煩惱,簡要地說,是貪、瞋、癡;延展開來的話,乃百法中提到的六種根本煩惱[40]和二十種隨煩惱;[41]又擴大說,則有八萬四千煩惱。這許多煩惱牢牢地纏住眾生,眾生因此多生多劫淪落在妄想顛倒當中,不得解脫。眾生若能修到「一心不亂」、「心不顛倒」,就表示他的定力強;心定於一境,[42]而不為其他任何對象所迷惑。以下分別就三昧的意義、定名為三昧的原因及三昧的種類略作說明。
1. 三昧的意義
三昧或作三摩地,是一個很重要的佛教術語。它屬於戒定慧三學中的定學。在佛教經論中,它被解作心一境性。
三摩地是梵語samdhi的漢文新音譯,而三昧是舊音譯。三摩地亦作三摩提、三摩帝。其漢文意譯有等持、定、正定、定意、調直定、正心行處。是七十五法之一,也是百法之一。指離惛沉、掉舉,令心住於一境即一個對象的精神作用。
三摩地的梵語samdhi,本由梵語samdh轉化而成。samdh是將有「在一處」之意的接頭詞sam和「近」之意的接頭詞,附在有「放置」之意的動詞語根√dh-3而成的。去除samdh語尾的母音後,加上k¨t-pratyaya之一的i,而形成samdhi。彌勒菩薩說、唐‧玄奘譯的《瑜伽師地論》卷三十說:
云何心一境性?謂數數隨念,同分所緣,流注,無罪,適悅,相應,令心相續,名三摩地,亦名為善心一境性。[43]
綜言之,心一境性是令心專注於所觀之境而不散亂,所以如以下一項所說,入定可說為入三摩地或心一境性,而定也名為三昧。
如上述,三昧屬於定學。而定不用說,當然更是定學。同屬定學的定和三昧有關聯嗎?以下試就此略作探討。龍樹造、姚秦‧鳩摩羅什譯的《十住毘婆沙論》卷11〈23 四十不共法中善知不定品〉說: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44]
依據上揭論文可知:三昧可涵蓋定,但定不能兼攝三昧;亦即三昧大於定。既然一切諸佛菩薩所得的定都是三昧,可見三昧的內容極其深廣。
2. 三昧的種類
阿含等原始佛教經典中只說四禪八定,以及空、無願、無相和有覺有觀等三昧,但大乘經中有很多提及三昧,其數多達數百千。有的大乘經全經或一品詳述一種三昧,或略說其相,或只列出其名。然而,有些經論提及許多三昧,如《大智度論》第四十三、四十七卷說有一百八種三昧。[45]《悲華經》中也列出上百個三昧。[46]《無言童子經》卷下說有六萬三昧。[47]
又,龍樹菩薩造、姚秦‧鳩摩羅什譯的《大智度論》卷28〈1 序品〉:
三昧有二種:聲聞法中三昧,摩訶衍法中三昧。聲聞法中三昧者,所謂三三昧。復次,三三昧,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48]
三昧分成聲聞乘三昧和大乘三昧二種。聲聞乘的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或許是諸三昧中最原始的;大乘的空觀主要由這三種三昧發展出來。
(三) 小結
善根是善法的根源。善業當然包含在善法之中。所以說善根引生善業,並無不當。而善業能導致福報,福德是促成福報的善行。由此可知,善根是就善的因而言,而善業與福德是從善的果說的,亦即:善根引發善業乃至福德。因此,即使《阿彌陀經》的梵本只說“ku§alamèla (善根)”,而羅什譯在「善根」之後補「福德」而說「善根福德」,也不算犯了未忠於梵本原文的錯誤。在他方眾生往生極樂國的條件上,梵本提到「善根」這個因,實際上也包含這個因所造成的果—善業福德。至於羅什譯,則直接將因果並列,而說「善根福德」。
另外,《阿彌陀經》強調「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的另一條件,是眾生臨命終時「一心不亂」、「心不顛倒」。這個定境得自「執持名號」。雖然《阿彌陀經》未見明說執持什麼名號,但是根據前後文脈,可推知是持阿彌陀佛的名號。又執持名號的方式是心念還是口稱,亦未見《阿彌陀經》說明。因此,本文沒有針對「念佛」作文章,而著力於最終「心」要「不亂」、「不顛倒」,臨命終的那一刻才得蒙阿彌陀佛遠迎到極樂國的三昧力。
三、《無量壽經》中往生極樂國的條件或資格限制
《無量壽經》有三處提到他方眾生往生極樂國的條件。以下分別就此三處經文分析那三個條件。
(一)不造做五逆和不誹謗正法
《無量壽經》卷上提及他方眾生往生極樂國條件的第一處經文如下: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49]
上揭經文中出現「十念」一詞。「念」是梵文sm¨ti的漢文意譯,心所的名稱,也譯為憶,為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指使心記憶所緣之事、令不忘失的精神作用。此處所揭經文是彌陀四十八願中的第十八願,意謂「至心信樂」的十方眾生只要十念,即可如願往生極樂世界。其中「十念」未明指念的對象,但從前後文脈來看,可推知是指阿彌陀佛。至於「十念」指的是念佛的時間或次數,也未明確表示。此「十念」和《阿彌陀經》中念阿彌陀佛名號的「七日」,顯然別有含意,都不能就字面理解。
又,在《無量壽經》卷下有如下一段經文,這也是《無量壽經》所提到他方眾生往生極樂國條件的第二處經文:
佛告阿難︰其有眾生生彼國者,皆悉住於正定之聚。所以者何?彼佛國中無諸邪聚及不定之聚,十方恒沙諸佛如來,皆共讚歎無量壽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議。諸有眾生聞其名號,信心歡喜乃至一念,至心迴向願生彼國,即得往生住不退轉,唯除五逆誹謗正法。[50]
以上所引的的兩段經文中,後段經文的意含,顯然值得與前段經文作一番比較。前段經文是阿彌陀佛本生之一的法藏比丘所發的四十八願中的第十八願。由此可知,那時極樂世界尚未建立,亦即還停留在藍圖的階段。然而,後段經文說的是法藏比丘創建極樂世界,自己也成佛,名為阿彌陀後,他方眾生願生極樂國的事。前段說「乃至十念」,而此段說「乃至一念」。「十」與「一」的確有很大的差距。除此之外,兩段經文內容大致相同。
從上揭兩段經文可知:十方眾生只要1.至心信樂;2.欲生極樂國;3.十念,即可往生極樂世界。然而,犯五逆罪和誹謗正法的人絕對不能往生,因為這二項是世間最極嚴重的罪行。以下分就五逆與誹謗正法二點加以說明。
1. 五逆
「五逆」指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此五罪亦稱為五無間業,表示此五罪會招感無間地獄苦果。五無間業中的「無間」指無間地獄,意謂造做這五種業的眾生死後必墮無間地獄,且在此地獄所受苦從未間斷。三惡趣中,以地獄最苦。[51]又,地獄的種類與數量繁多;[52]其中,以無間地獄最苦。
在佛教的教義中,業論是很重要的部分。業是梵語karma的漢文意譯,音譯則為羯磨。[53]業的意義是行為。佛教從行為發出的部分,將業分成三種:身業、口業、意業。就行為的性質而言,則分善業與惡業。若再進一步細分,則有善的身口意業和惡的身口意業。善的身口意業延展開來是十善業;同樣的,惡的身口意業也能擴展為十不善業,亦即十惡業。[54]五逆中的前四項,是極惡的身業,但最後一項很難斷定屬於身口意三業中的哪一種。父、母、佛、阿羅漢,或給肉身或給慧命,都恩重如山,因此理當尊敬他們。殺害他們,確實非常違背道理。故犯此殺父、殺母、殺阿羅漢、殺佛之罪者,絕對不能往生極樂世界。
此外,破和合僧也是極嚴重的惡業。佛入滅後,住持正法的重責大任落在僧團身上。有和合僧的存在,才可能有正法的流通。[55]印順法師說:
破和合僧,即挑撥和合僧團,使原來和樂清淨的大眾,發生磨擦,隔膜,彼此煩惱,不能安心辦道。[56]
「六和敬」意謂僧團在六方面表現和合,亦即:1身和敬;2口和敬;3意和敬;4戒和敬;5見和敬;6利和敬。摘要地說,僧團必須一致信奉同樣的教法、共同遵守同樣的戒律、平等分享同樣的生活用品。唯有這樣做,僧團才能和合。若在這些方面不如法運作,則僧團的和諧必遭破壞。僧眾因而不能住持佛法,最後將使佛法斷滅。由此可知破和合僧的罪過有多大。至此,佛教將破和合僧之罪也列在五逆之中,也就不難理解了。
2. 誹謗正法
如上述,犯五逆者絕對不能往生極樂世界,誹謗正法者亦然。近年來已有若干篇論文在探討誹謗正法,[57]可見它已是一個受矚目的議題。誹謗正法的梵語是saddharma-pratik·epa。[58]其中,saddharma是正法;pratik·epa則為誹謗。誹謗的誹的意思是「毀也,非議也」;[59]謗則是「毀也,本作謗」。[60]誹和謗大概是同義詞,意同「詆毀、毀謗、譴責、中傷、造謠、誣蔑」,屬於身口意業中的口業。口業在十不善業中佔了妄語 、惡口、兩舌、綺語四項。誹謗所造的業,難脫這四種口業。又,正法指佛法。故誹謗正法就是誹謗佛法,也簡稱謗法、破法或斷法。主要是指誹謗大乘經典非佛所說。故誹謗正法之說在阿含部類的經典幾乎看不到,但在大乘經典則是隨處可見。例如《大品般若經》卷11〈41 信毀品〉說:
呰毀深般若波羅蜜故,則為呰毀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一切智、一切種智。是人毀呰三世諸佛一切智故,起破法業。破法業因緣集故,無量百千萬億歲墮大地獄中。[61]
又,《法華經》卷2〈3 譬喻品〉說:
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或復顰蹙,而懷疑惑,汝當聽說,此人罪報。若佛在世,若滅度後,其有誹謗,如斯經典,見有讀誦、書持經者,輕賤憎嫉,而懷結恨。此人罪報,汝今復聽。其人命終,入阿鼻獄。[62]
以上兩段經文都在強調謗法罪不可赦。《大品般若經》中所說的謗法指誹謗《大品般若經》;《法華經》中所說「毀謗此經」的「此經」指《法華經》。由此類推,可知《無量壽經》中所說「誹謗正法」的「正法」,至少包含《無量壽經》本身。
綜言之,「五逆」與「誹謗正法」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阻礙正法宣流,或是滅法。「五逆」中所指被殺害的佛與阿羅漢,正是佛法的發現者、覺悟者,而僧團則是佛法的住持者、弘揚者。又,「誹謗正法」就是直接破壞佛法。可見《無量壽經》提出「唯除五逆」、唯除「誹謗正法」,確實是為了令正法久住。因此,不造做五逆和不誹謗正法,對欲往生極樂國者,可說是最基本的要求吧。
(二)發菩提心、聞法、修功德
《無量壽經》卷下有一段經文提到他方眾生願生極樂世界,即所謂「三輩往生」。該段經文如下:
十方世界諸天人民,其有至心願生彼國,凡有三輩。其上輩者:捨家棄欲而作沙門,發菩提心,一向專念無量壽佛,修諸功德願生彼國。此等眾生臨壽終時,無量壽佛與諸大眾,現其人前,即隨彼佛往生其國,……
其中輩者,十方世界諸天人民,其有至心願生彼國,雖不能行作沙門大修功德,當發無上菩提之心,一向專念無量壽佛,多少修善,奉持齋戒、起立塔像、飯食沙門、懸繒然燈、散華燒香。以此迴向願生彼國,其人臨終,無量壽佛化現其身,光明相好具如真佛,與諸大眾現其人前。即隨化佛,往生其國……
其下輩者,十方世界諸天人民,其有至心欲生彼國,假使不能作諸功德,當發無上菩提之心,一向專意,乃至十念,念無量壽佛,願生其國。若聞深法,歡喜信樂,不生疑惑,乃至一念,念於彼佛,以至誠心願生其國,此人臨終,夢見彼佛,亦得往生。[63]
「三輩」一語只見於《無量壽經》而未見於《阿彌陀經》和《觀經》。三輩往生指往生者有上、中、下三種等級。據上揭經文,願往生極樂世界的三輩中,僅上輩在往生前就已出家。由此可知中、下輩是在家眾。他們往生前的日常功課有念佛、修功德、聞法等。在念佛方面:上、中輩都「一向專念無量壽佛」,下輩則「一向專意,乃至十念,念無量壽佛」;在修功德方面,上輩「修諸功德」,中輩「多少修善,奉持齋戒、起立塔像、飯食沙門、懸繒然燈、散華燒香」,下輩則「不能作諸功德」;在聞法方面,如經文所揭,雖然在文字上只提及下輩聽聞深法,但實際上,上、中輩不可能不聞法。三輩的根機不同,他們修行的功力也因而有差距。這從他們臨終見佛的情形即可看出端倪。三輩見佛的特殊點如下:上輩臨命終時見到(真)佛,中輩見化佛,下輩夢中見佛。
在上揭經文中,可看出三輩的相似處,除了三輩都願往生極樂世界外,尚有一點,即:三輩都發菩提心。
菩提心係梵語bodhi-citta之譯。其中,bodhi的漢文意譯是覺,音譯是菩提,而citta的漢文意譯是心,音譯是質多。發菩提心意謂求無上菩提的心。菩提心完整地說,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又稱無上菩提心、無上道心、無上道意。略譯為道心、道意或覺意。即要求、期待成就無上菩提的心。以下分就菩提心的意義、作用及發菩提心的原因略作說明。
1. 菩提心的意義
佛陀是梵語buddha的漢文音譯。常略作「佛」。在佛教傳入漢地之前,漢文中沒有「佛」這個字。又,菩提是梵語bodhi的漢文音譯。buddha和bodhi此二梵語都是由動詞語根√budh-1衍生出來的名詞,即:√budh-ta(ppp.)→bud-dha=buddha;√budh→bodh-i=bodhi。√budh意謂「覺悟」,因此buddha也被意譯為「覺者」,而菩提為「覺」。至此可推知:菩提心是求覺悟以成覺者的心願。這即是《大智度論》卷四十一〈8 勸學品〉如下所說:
菩薩初發心,緣無上道:「我當作佛」,是名「菩提心」。[64]
也就是說,菩提心是將來要成佛的心願。任何人,只要發菩提心,就表示立下未來總有要成佛,亦即成為覺者的願望。且從發菩提心的那一刻開始,所作所為都以作佛為目標。
又,關於菩提心義,也可以由散見於佛經各處的譬喻得知,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七十八〈39 入法界品〉說:
菩提心者,猶如種子,能生一切諸佛法故;菩提心者,猶如良田,能長眾生白淨法故;菩提心者,猶如大地,能持一切諸世間故;菩提心者,猶如淨水,能洗一切煩惱垢故;菩提心者,猶如大風,普於世間無所礙故;菩提心者,猶如盛火,能燒一切諸見薪故……[65]
上揭引文以種子、良田、大地、淨水、大風、盛火等喻,譬喻菩提心。使菩提心生一切善法、出生白淨法、含容一切、無處不在、蠲除一切垢染等特性,更生動地表達出來。附帶一提的是:由諸譬喻可知大乘經典具有很強的文學性,而文學也是極具效益的弘法工具。
2. 發菩提心的作用
菩薩因受自己未來作佛的心願所激勵,而於三大阿僧祇劫中努力修學佛法,累積福慧資糧,乃至終於成佛。《菩薩地持經》卷一〈1 種性品〉說:
有菩薩種性,發菩提心,勤行精進,則能疾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66]
依上揭經文可知:菩提心成為「勤行精進」的動力,而「勤行精進」是「能疾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因,所以「能疾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以說是「發菩提心,勤行精進」的結果。換言之,「發菩提心」推動「勤行精進」,「勤行精進」再推動「能疾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其間環環相扣,才能有所成就。
3. 發菩提心的原因
凡是發成佛大願的菩薩,只要隨時隨力、隨緣隨力、毫不中斷地修行佛法,以累積福慧資糧,絕對究竟成佛。然而,凡事必有其發生的理由。發菩提心的因緣有哪些?關於發心修集無上菩提的原因,《發菩提心經論》卷一〈2 發心品〉說有如下四個:
復有四緣,發心修集無上菩提,何謂為四?一者思惟諸佛發菩提心,二者觀身過患發菩提心,三者慈愍眾生發菩提心,四者求最勝果發菩提心。[67]
從上揭經文可知:菩薩發菩提心的第一個因素是菩薩思惟十方三世諸佛的福慧圓滿而學佛,可說是出於見賢思齊的心理;第二是菩薩觀察身體有許多過患,且那些過患會導致大痛苦,因而覺得有發心求解脫的必要。第三是菩薩悲愍眾生身陷五濁惡世,不得出離,以致永劫受苦;第四是菩薩希望證得最殊勝的佛果菩提。仔細分析這四點的內容,可見菩薩發心有出於自利,也有出於利他:在利他方面,可看出菩薩那種「不忍聖教衰,不忍眾生苦」的胸襟;在利己方面,菩薩顯然對追求自己身心的解脫,以達到最高的佛果位,相當積極。但不論是為己或為他,菩薩都懷著一股努力向上的心志。
(三)小結
《無量壽經》提及欲往生極樂世界的他方眾生要具備1.至心信樂;2.欲生極樂國;3.十念。即「信」、「願」、「行」。為什麼呢?因為對極樂世界「至心信樂」的人,若不欲生極樂國,就算念佛入念佛三昧,也未能往生極樂國。[68]又,如果「至心信樂」極樂國、又願欲往生極樂國,但沒做「十念」,最後還是不能往生極樂國。《無量壽經》說的「三輩往生」者,當然具足了這三個條件,且皆發菩提心。菩提心,如上面《菩薩地持經》所述,是「勤行精進」的動力,因此可以說,發菩提心的眾生,因「勤行精進」力的不同而有三輩差別。
會犯五逆及誹謗正法的眾生,想來必難以發菩提心。在《無量壽經》中,犯五逆及誹謗正法的眾生,不管再怎麼至心信樂、願生極樂國及念佛,連下輩眾生都做不成,就是不能往生極樂國。
四、《觀經》中往生極樂國的條件或資格限制
《觀經》中有關他方眾生往生極樂國的條件或資格限制,首先提到的是修三福業,其後在第十四觀至第十六觀中敘述三輩九品往生時,又就各品往生極樂國的條件或資格限制略作詮明。以下分就此二項稍作解說。
(一)修三福業
願生極樂世界的他方眾生,應修以下《佛說觀無量壽佛經》卷一所說的三種福業:
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69]
對這段經文,唐‧善導在其《觀無量壽佛經疏》卷四中,作如下的解說:
今言三福者,第一福,即是世俗善根。曾來未聞佛法,但自行孝養仁義禮智信,故名世俗善也;第二福者,此名戒善。就此戒中即有人、天、聲聞、菩薩等戒,其中或有具受、不具受,或有具持、不具持,但能迴向盡得往生;第三福者,名為行善。此是發大乘心凡夫自能行行兼勸有緣,捨惡持心迴生淨土。又就此三福之中,或有一人單行世福迴亦得生,或有一人單行戒福迴亦得生,或有一人單行行福迴亦得生。[70]
慧遠所著的《觀無量壽經義疏》卷本說:第一種福(業)是凡夫共法,第二種福(業)是二乘共法,第三種福(業)是大乗不共法,而吉藏的《觀無量壽經義疏》說:第一是世間凡夫的善(舊善);第二是小乘之善(客善);第三是大乗之善。
又,關於修三福與九品往生的關係,善導主張:三福是正因,九品是行因,而《選擇本願念佛集》認為三福與九品是開合之異,而述說如下:上品上生中所說的「慈心不殺」相當於第一世福中第三句的「慈心不殺」;其次,「具諸戒行」相當於第二戒福中第二句的「具足眾戒」;其次,「讀誦大乘」相當於第三行福中的第三句「讀誦大乘」;其次,「修行六念」相當於第三行福中第三句之意。上品中生中所說的「善解義趣」等,即第三行福中第二句、第三句之意。上品下生中所說的「信因果」、「發無上道心」等,即第三行福中第一句、第二句之意。中品上生中所說「受持五戒」等,即第二戒福中第二句之意。中品中生中所說「若一日一夜持八戒齋」等,同於第二戒福之意。中品下生所說「孝養父母,行世仁義」等,即第一世福的第一句、第二句之意。下品上生是十惡罪人,臨終一念罪滅而得生。下品中生是破戒罪人,臨終聞佛的依正功德而罪滅得生。下品下生是五逆罪人,因臨終十念而罪滅得生,亦即下品三生不修三福業。[71]
(二)九品往生眾生的修為
如上述,淨土三經中,只有《觀經》提及九品往生。實際上這是把三輩再各細分為三而成。由此可知,《觀經》對眾生往生極樂世界的資格限制敘述得更詳細、更具體。以下分別先將各品往生的相關經文揭出,接著加以說明。
1.上品上生
《觀經》說:
上品上生者,若有眾生願生彼國者,發三種心即便往生。何等為三?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迴向發願心,具三心者必生彼國。復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何等為三︰一者慈心不殺,具諸戒行;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三者修行六念,迴向發願生彼佛國。具此功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72]
上揭經文提到上品上生的條件中,首先提到「發三種心」的眾生才可以往生極樂世界。其次,又說另三種眾生也可往生彼土。此三種即:第一是「慈心不殺,具諸戒行」的眾生;第二是「讀頌大乘方等經典」的眾生;第三是「修行六念」的眾生。所以,加上上述「發三種心」的眾生,總共有四種眾生能往生阿彌陀佛的淨土。由此可知上品上生要具備四種條件。其中,第一「發三種心」,是指至誠心、深心和迴向發願心。
第二是「慈心不殺,具諸戒行」。不殺是五戒[73]之一。持戒係基於慈悲心。持戒包含作持(要做善行)和止持(不要做惡行),而慈悲的慈是與樂,悲是拔苦。佛教徒能堅守戒律是因為他懷有慈悲心。此處雖只說「慈心不殺」,但實際上此慈心即慈悲心。慈心是能持不殺戒的因緣或動力,而不殺是慈悲心的結果。信守戒律的佛教徒出於慈悲心而不忍殺害任何眾生。然而,想要往生淨土的眾生,不是只修不殺戒就夠的。由此處所說的「具諸戒行」,可知要奉行的戒不是只有不殺戒;凡不殺戒以及不殺戒以外的種種戒都是必須遵守不踰的。五戒是大小乘的共戒,所以不殺戒之外的種種戒包括其他四戒:盜、淫、妄、酒。此五戒加上大乘的三聚淨戒[74]都包含在「具諸戒行」的「諸戒行」中。而「具」應比奉行有更深的意含,即:不但奉行,而且奉行得很徹底,絲毫不犯。
第三是「讀頌大乘方等經典」。這意謂要閱讀、讚頌大乘方等才能往生極樂世界。梵語vaipulya[75]有許多漢文意譯和音譯,[76]方等是其諸多漢文意譯中的一個。依據《大毘婆娑論》第百二十六、[77]《成實論》第一﹤十二部經品﹥[78]和《順正理論》第四十四[79]等小乘論書,方等指以正理廣說法義的佛經,[80]為小乘九部經之一。然而,在大乘經論中,方等主要指菩薩藏大乘經典,為十二部經之一。由於大小乘各有方等經,為作區別,許多大乘經在「方等」(vaipulya)之前冠上mah而形成mah- vaipulya,譯為大方廣或大方等,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大方等如來藏經》等。
第四是「修行六念」。在小乘經典之一的《雜阿含經》中有提到六念,即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81]《觀經》此處也說「修行六念」,這顯示淨土宗也以六念作為修行項目,但在《阿彌陀經》和《無量壽經》未見詳列六念的具體內容,而只有簡略地說「念佛」、「念法」、「念僧」。[82]
再者,在《無量壽經》中也未見「修行六念」一詞,而只做「一向專念無量壽佛」。如該經說:
其上輩者……一向專念無量壽佛。其中輩者……一向專念無量壽佛。其下輩者……一向專意乃至十念,念無量壽佛……[83]
無量壽佛一向被認為是阿彌陀佛的另一個名稱。這位創建極樂世界而成佛者,有兩個梵文名字:一是Amityus,另一是Amitbh。前一名字的漢文意譯是無量壽,而後一名字的漢文意譯是無量光。[84]阿彌陀佛遠比此二名字通行。但實際上,阿彌陀只是梵文amita的漢文音譯,而amita是無量之意,由表否定a加上mita(有「測量」之意的√m-4的ppp.)而成。印順法師說阿彌陀佛通指一切佛,或別指西方極樂世界的阿彌陀佛。[85]
按照上揭經文,可得知三輩在往生極樂世界前,都「一向專念無量壽佛」。這是念佛。極樂世界為修行淨土法門者的終極目標,因此一向專念極樂世界的創建者無量壽佛,以求死後能往生極樂世界,「與諸上善人俱會一處」[86],因此,「念法」和「念僧」二語雖不見於《無量壽經》此段經文中,但言簡意賅,二語的意念應該已包含在「念佛」一語中。
2.上品中生
《觀經》說:
上品中生者,不必受持讀誦方等經典,善解義趣;於第一義心不驚動;深信因果;不謗大乘。以此功德,迴向願求生極樂國。[87]
上揭經文提到上品中生的條件中,第一是「不必受持讀誦方等經典,善解義趣」,第二是「於第一義心不驚動」,第三是「深信因果」,第四是「不謗大乘」。
其中,第一「不必受持讀誦方等經典,善解義趣」中的「方等經典」指大乘經,可參閱p.24,1.上品上生第三的「讀頌大乘方等經典」。這裡「不必受持讀誦方等經典」相對於上品上生「必須讀誦方等經典」,;但是必須「善解義趣」,「義趣」意謂義理的歸趣。
第二「於第一義心不驚動」,「第一義」指究竟真理。因為最上,故說為第一;又,深有理由,故稱作義。
第三「深信因果」的「信」是梵文§raddha的意譯,心所之名,是小乘七十五法之一,也是大乘百法之一,指令心澄淨的精神作用。信的定義散見於一些論書中。《入阿毘達磨論》卷上說:
信謂令心於境澄淨。[88]
心是能知的主體,境是所知的對象。能知的心對所知的境「澄淨」亦即一清二楚,乃是信使然,因為有信就不疑,不疑則不動搖,不動搖則能認識清楚。又,《成唯識論》卷六說:
云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89]
此處「深忍」的「忍」不是忍辱或忍耐之意,而是一種安住於真理的認知作用。對「實德」能認知、樂欲,則心必清淨樂善,不會猶豫退縮。《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九以信為不染污之愛。[90]
信為入道的初門,故在五根五力都被放在第一位。在修行佛法上,由於信有這樣的功能,很多經論都勸眾生發起信心,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六〈8 賢首菩薩品〉:
信為道元功德母,增長一切諸善法,除滅一切諸疑惑,示現開發無上道。[91]
此處的「增長一切諸善法」與上揭的「樂善為業」有相同的意思。又,此處的「除滅一切諸疑惑」相當於上揭的「對治不信」。在信令「心於境澄淨」、「於實德能深忍、樂欲」時,無上道自然開發於前。又,《大智度論》卷一〈1 序品〉說:
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92]
依據上揭論文,可知信能帶領佛弟子進入佛法大海撈取海中的大法寶。這和上揭「信為道元功德母」不是很契合嗎?
至於所應信之法,《俱舍論》第四說是四諦、三寶、善惡業果等,[93]《雜阿含經》第三十說是佛、法、僧、戒,[94]梁譯《攝大乘論釋》第七說是自性信佛性的實有、可得和無窮功德,[95]《大乘起信論》說是真如、佛、法、僧。[96]
然而,《觀經》此處說「深信因果」,與上述有牴觸相違嗎?佛法是一貫的;不論是從哪一點切入,最後畢竟都能相通,何況因果論是佛法的核心、根本。因此,這個問題的答案應是否定的。
第四「不謗大乘」中的「大乘」為梵文Mahyna的漢文意譯,摩訶衍則為音譯。乘意謂車輛。佛教本是一味的。佛入滅後,佛弟子對戒律、教理的見解逐漸產生分歧,因而有二十部派之分。至一世紀大乘以大乘名教法,即為大教。相反地,原始佛教稱為小乘(H´nayna),則有貶意,因此近年來不再稱小乘佛教,而改名南傳佛教(Theravada Buddhism)。總之,小乘有聲聞、緣覺之別,而大乘有一乘、三乘之別;又,小乘有二十部派之分,而大乘有中觀和唯識二系之分。[97]
3.上品下生
《觀經》說:
上品下生者亦信因果、不謗大乘,但發無上道心,以此功德,迴向願求生極樂國。[98]
上揭經文提到上品下生的條件中,第一是「亦信因果」,第二是「不謗大乘」,第三是「發無上道心」。
其中,第一「亦信因果」的「信」與「因果」已於(二)上品中生第三「深信因果」解說完畢。
關於第二「不謗大乘」中的「大乘」,可參閱(二)上品中生的第四。不誹謗大乘,即不宣稱大乘非佛說,亦即承認大乘佛教也是佛所說的法。
第三「發無上道心」,是願求無上正等覺或無上菩提之心。「無上道」中的「道」即指菩提。例如三十七道品亦稱為三十七菩提分。因此,《觀經》此處所說上品下生「發無上道心」,同於《無量壽經》所說三輩「發菩提心」。
4.中品上生
《觀經》說:
中品上生者,若有眾生受持五戒、持八戒齋,修行諸戒,不造五逆,無眾過惡,以此善根,迴向願求生於西方極樂世界。[99]
上揭經文提到中品上生的條件中,第一是「受持五戒」,第二是「持八戒齋」,第三是「修行諸戒」,第四是「不造五逆」,第五是「無眾過惡」。
其中,第一「受持五戒」的「受」是納受,「持」意謂奉行、遵守。如前述,五戒是:1.不殺生戒,即不殺生物;2.不偷盜戒,即不取別人未給與之物;3.不邪婬戒,即沒有外遇或不倫之戀;4.不妄語戒,即不說不實之言;5.不飲酒戒,即不飲酒。此五者為在家之人所持,男子謂之優婆塞,女子謂之優婆夷。《大毘婆娑論》名五戒為「五學處」,《大莊嚴經》稱為「五大施」,《俱舍論》則說為「近事律儀」。
第二「持八戒齋」的「八戒齋」[100],又作八齋戒、八關齋、八支齋,亦單云八戒,為在家男女一日一夜受持之戒法。六齋日或十齋日等,係指受持此八戒齋之日。此八戒齋中的「齋」指不食非時食,即過午不食。
第三的「修行諸戒」,可參閱(一)上品上生的「慈心不殺,具諸戒行」。此處的「修行諸戒」,應包括「受持五戒、持八戒齋」。
關於第四「不造五逆」的「五逆」,已於三之(一)做過說明,故此處不再贅述。
第五「無眾過惡」,指不做任何罪惡的事。從第一到第五所涉及的內容都與持戒有關。看來中品上生偏重修淨戒。
5.中品中生
《觀經》說:
中品中生者,若有眾生,若一日一夜持八戒齋,若一日一夜持沙彌戒,若一日一夜持具足戒,威儀無缺,以此功德,迴向願求生極樂國,戒香薰修。[101]
上揭經文提到中品中生的條件中,第一是「一日一夜持八戒齋」,第二是「一日一夜持沙彌戒」,第三是「一日一夜持具足戒」。
其中,第一「一日一夜持八戒齋」的「持八戒齋」,同於(四)中品上生的第二項。
第二「一日一夜持沙彌戒」的「沙彌戒」,《俱舍論》稱為「勤策律儀」,即十戒。此十戒為:1.不殺生;2.不偷盜;3.不婬;4.不妄語;5.不飲酒;6.不著華鬘好香塗身;7.不歌舞倡伎,亦不往觀聽;8.不得坐高廣大床上;9.不得非時食;10.不得捉錢金銀寶物。
第三「一日一夜持具足戒」的「具足戒」,為比丘,比丘尼當受之戒,是別解脫戒中之至極。比丘為二百五十戒,比丘尼為三百四十八戒。比丘之二百五十戒為:四波羅夷、十三僧殘、二不定、三十捨墮、九十波逸提、四提舍尼、百眾學、七滅諍。比丘尼之三百四十八戒為:八波羅夷、十七僧殘、三十捨墮、一百七十八波逸提、八提舍尼、百眾學、七滅諍。兩相對照,可看出比丘尼多四波羅夷、四僧殘、八十八波逸提、四提舍尼,而缺二不定。戒所以名為具足,非依以上之戒數。戒數惟標榜其緊要者;令比丘、比丘尼於一切境界離罪,才是具足戒的本意。
「威儀無缺」的「威儀」,指行、住、坐、臥四者。「威儀無缺」意謂行、住、坐、臥時,舉止都中規中矩。
上揭經文中說「若一日一夜持八戒齋,若一日一夜持沙彌戒,若一日一夜持具足戒」,主要在強調修行者,不論是在家男女、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比丘或比丘尼,只要能一日一夜持戒,持到「威儀無缺」,他就可藉這樣的功德往生極樂世界。此處所說「……持八戒齋,……持沙彌戒,……持具足戒」係就不同的身分而說持其應持之戒,亦即:不論是在家眾、或是沙彌,或是比丘、比丘尼都應持戒。因此,中品中生,簡言之,必須持戒,持到「威儀無缺」,才能往生極樂世界。
6.中品下生
《觀經》說:
中品下生者,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孝養父母,行世仁義。此人命欲終時,遇善知識,為其廣說阿彌陀佛國土樂事,亦說法藏比丘四十八大願。[102]
上揭經文提到中品下生的條件中,第一是「孝養父母」,第二是「行世仁義」,第三是聽善知識說「阿彌陀佛國土樂事」和「法藏比丘四十八大願」。
其中,第一「孝養父母」。《心地觀經》三〈2 報恩品〉曰:「慈父悲母長養恩,一切男女皆安樂,慈父恩高如山王,悲母恩深如大海」。[103]父母恩重,故為人子女孝養父母,乃是天經地義的事。然而,此句所透露出來的儒家意味重於佛教。在佛教,子女對父母最大的「孝」是:引導父母真誠地親近佛法。
第二「行世仁義」的「仁義」也是儒家的用語,但在世間對人要有仁有義是幾乎是所有善良宗教的共同主張。佛教的說法是「利益眾生」。佛教所說的「慈悲」都是針對利他說的:慈是與樂,悲是拔苦。在此,與樂與拔苦的對象都是眾生。
第三聽善知識說「阿彌陀佛國土樂事」和「法藏比丘四十八大願」,是指有機緣聽聞法藏比丘和極樂世界的事,而發起往生極樂國的願望。眾生往生的願和佛菩薩渡眾的願要能契合相應,往生和渡眾二事才能合為一事而達成。
7.下品上生
《觀經》說:
下品上生者,或有眾生作眾惡業,雖不誹謗方等經典,如此愚人多造惡法,無有慚愧。命欲終時,遇善知識為讚大乘十二部經首題名字。以聞如是諸經名故,除却千劫極重惡業。智者復教合掌叉手,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除五十億劫生死之罪。[104]
上揭經文提到下品上生的條件中,第一是「聞如是諸經名」,第二是「合掌叉手,稱南無阿彌陀佛」。
其中,第一「聞如是諸經名」的「如是諸經名」指「大乘十二部經首題名字」亦即大乘十二部經的名稱。即使只聽到經名,「作眾惡業」而「無有慚愧」的「愚人」也會因稱念佛名而往生極樂世界。
第二「合掌叉手,稱南無阿彌陀佛」的「合掌叉手」,指合掌而交叉手指。和「頂禮」一樣是古印度的禮節之一。而「南無阿彌陀佛」的「南無」是梵文namo的音譯,其意為「歸命」、「皈依」。[105]「稱佛名」即念佛。念佛有總別之分。就總言之,有三種:一、稱名念佛,口稱佛名;二、觀想念佛,靜坐而觀念佛之相好功德;三、實相念佛,觀佛之法身非有、非空、中道實相之理。至於別,則指念個別的佛,如欲往生極樂國者,念阿彌陀佛等。
8.下品中生
《觀經》說:
下品中生者,或有眾生毀犯五戒、八戒及具足戒,如此愚人,偷僧祇物、盜現前僧物、不淨說法,無有慚愧,以諸惡法而自莊嚴,如此罪人,以惡業故,應墮地獄。命欲終時,地獄眾火一時俱至。遇善知識,以大慈悲,即為讚說阿彌陀佛十力威德,廣讚彼佛光明神力,亦讚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106]
上揭經文提到下品中生的條件中,第一是聽聞善知識「讚說阿彌陀佛十力威德,廣讚彼佛光明神力」,第二是聽聞善知識「讚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
其中,「讚說阿彌陀佛十力威德」的「十力」,指如來的十力。[107]至於「威德」有伏惡之勢,謂之大威;有護善之功,謂之大德。因此,「讚說阿彌陀佛十力威德」是指阿彌陀佛的十力具有伏惡護善的功能。
又,「廣讚彼佛光明神力」的「光明」指:1.色光,亦名身光,為佛身所發之光明,可以眼見;2.心光,為佛心所發之光明,常照護眾生,北魏‧曇鑾所著的《往生論註》謂為智慧光。[108]「神力」又稱神通力,也略稱為通。神通是梵語abhij的漢文意譯,有妙用無礙之意,亦即佛菩薩等依據定慧力而示現的無礙自在妙用。
元魏‧菩提留支譯的《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七〈8 如來無過功德品〉說:
入諸禪故,身得輕軟。成就如是身輕心柔,入如意分。善入如意分已,即生神通……沙門瞿曇神通行有六種:一者、天眼通;二者、天耳通;三者、他心通;四者、宿命通;五者、如意通;六者、漏盡通。[109]
上揭經文的前半段說產生神通的基本方法是「入諸禪故」。由入諸禪而入如意分後,「即生神通」。而後半段說佛有六種神通。
又,《大智度論》卷二十八〈1 序品〉說:
菩薩離五欲,得諸禪,有慈悲故,為眾生取神通,現諸希有奇特之事,令眾生心清淨。何以故?若無希有事,不能令多眾生得度。[110]
從上揭「離五欲,得諸禪」,可知入禪定前勢必去除五欲;反過來說,充滿許多欲求的眾生是不可能修得諸禪。入諸禪後,出於對眾生的慈悲心而「取神通」。菩薩不藉神通顯現「諸希有奇特之事」,令眾生「心清淨」、深信不疑,眾生不能得度。因此可以說,佛菩薩示現神通是為了不忍眾生苦。
第二「讚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的「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係五分法身。由戒生定,又定生慧,又慧生解脫,由解脫生解脫知見。欲得解脫的修行者,必須戒、定、慧增上,並於解脫的當下,知見自己得解脫。因此,在佛教,解脫一定在生前獲得,而絕非在死後獲得;又所採用的方法是戒、定、慧三學,而絕非怪力亂神的方法。
9.下品下生
《觀經》說:
下品下生者,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如此愚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為說妙法教令念佛。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應稱歸命無量壽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111]
上揭經文提到下品下生的條件是「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下品下生者生前做盡惡業,只在臨終前,照善知識的勸告,念阿彌陀佛,具足十念,這樣的眾生也能往生極樂世界。可見他方眾生往生極樂國的門檻已降至最低了。
(三)小結
往生極樂國的條件或資格限制發展到《觀經》,有三福業和九品往生兩項資格被提出來。《選擇本願念佛集》的作者法然說三福與九品是開合之異。比對之後,發現三福與上品三生和中品三生可以相對應,但是,下品三生與三福幾無干係。
在九品往生者中,從上品上生的內容,可知《觀經》特重能兼修眾福,「不謗大乘」且「讀誦大乘方等經典」者。除了下品下生,其他「不謗大乘」或「不知謗大乘」的各品,以多造福或少造惡,分屬不同品級,由此可知,攸關往生極樂國的等級的是:修行善業,累積福德或少造惡業。
《觀經》又特別重視善知識。強調即便是五逆惡人,若臨命終時,遭逢善知識為說極樂世界淨土法門,使之起信、發願、念佛,便能進而令之往生極樂國。換言之,眾生不管修世、出世福,若不知極樂世界淨土法門,便不知道有極樂世界,也便不知道發願往生,最後當然無緣生到極樂國。由此可知,極樂世界淨土法門發展成三根普被的法門,善知識功不可沒。也就是說,他方眾生欲往生極樂國,能否於臨命終遭逢善知識,也是一個重要的條件。
五、結論
淨土三經所說的往生資格有不盡相同之處,但以極樂淨土是共同的目標,是故可以說無論是詳、或略,都互相補充地說著他方眾生往生極樂國應具足的條件。
在《阿彌陀經》中主要提到的往生資格是往生前必須(一)已具備眾多善根福德,(二)已具備三昧力;《無量壽經》說(一)不造五逆和不誹謗正法、(二)發菩提心;《觀經》則說(一)修三福業,(二)九品往生各有其資格限制。
關於他方眾生往生極樂國的資糧,鳩摩羅什譯的《阿彌陀經》僅簡略地提到善根與福德以及三昧力,並未對其意義、種類和修集方法做任何說明。其他《無量壽經》與《觀經》的情形也和《阿彌陀經》一樣。因此,本文一面將三經提出的往生條件列出,一面進一步依據其他佛教經論,對那些條件略作探究。
首先,《阿彌陀經》說往生前必須已具備眾多善根福德。善根是善法的源頭和基礎,既令未生的善法生出,亦令已生的善法增長。又,善法包括善業。善業因能令作者引生福報,故也稱為福。由此可知:善根是就善的因來說,福德是依善的果來說。因此,鳩摩羅什譯《阿彌陀經》中的「善根福德」是將因果並列:雖與梵本只有「善根」,略有出入,但並不算犯了未忠於原文的錯誤。善根的種類有分三種也有分成二種的。本文依《中阿含經》說有不貪、不瞋、不癡三種善根。二種分類的是內、外;漏、無漏;常、無常,此分類出自《大般涅槃經》,解釋《大般涅槃經》的《大般涅槃經集解》和《大般涅槃經疏》註解不盡相同。福德的種類依《攝大乘論釋》及《大智度論》的分類有五種,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和禪定五度;《增壹阿含經》則有布施、平等和思惟三種,這三種福德可以對應五度中的布施、持戒和禪定。於此明顯可見原始佛教與大乘佛教一脈相傳的痕跡。
關於往生前必具備三昧力,samdhi的漢文舊音譯是三昧,新音譯是三摩地。可知三昧與三摩地的梵語都是samdhi。又三昧與定之間,《十住毘婆娑論》說三昧大於定,因為三昧內容深廣,一切諸佛所得定皆名三昧。三昧的種類,《大智度論》分聲聞乘三昧與大乘三昧。其中,聲聞乘的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和無作無作三昧,或許是諸三昧中最原始的。《阿彌陀經》未出現「念佛三昧」,而只說念佛念到「一心不亂」、「心不顛倒」。「一心不亂」與「念佛三昧」,在定義的廣狹、內容的深淺方面,應當有所殊異,但對於心的「定境」皆有所強調,則殆無疑議。
又,《無量壽經》提出:他方眾生若違犯五逆和誹謗正法,便不得往生極樂國。五逆中所指被殺害的佛與阿羅漢,正是佛法的發現者、覺悟者,而被破壞的和合僧則是佛法的住持者、弘揚者。又,「誹謗正法」就是直接破壞佛法。故知五逆與誹謗正法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阻礙正法宣流,或是滅法。為了令正法久住,「唯除五逆」、不許「誹謗正法」,對欲往生極樂國者,確實可說是最基本的要求吧。
至於發菩提心,從「三輩往生」者的內容,可以看到他們都發了菩提心。菩提心的意義是求覺悟以成佛的心願。有了這樣的心願,便能「勤行精進」,而快速證成佛道。關於發菩提心的因緣,《發菩提心經論》提出四點,說明菩提心是菩薩或為了利人或為了利己的向上心志。又,從菩提心的譬喻之多,可知菩提心受重視的程度,當然也透顯出文學對佛法弘傳的助益。
《觀經》,提出三福業和九品往生兩項往生極樂國的資格。《選擇本願念佛集》的作者法然說三福與九品是開合之異。比對之後,發現上品三生和中品三生可以說兼修三福,其中以中品下生偏重善導說的世福;中品上生與中品下生則偏重戒福;上品三生則以行福為重。又,發現「讀誦大乘方等經典」的只有上品上生。另外,下品上生「雖不誹謗方等經典」但「作眾惡業」而「無有慚愧」,即便如此,卻只要聽到大乘經名,也會因稱念佛名而往生極樂世界。又,下品中生壞諸戒行,「應墮地獄」,但因聽到善知識讚佛、讚法,而得以念佛往生。下品下生犯「五逆十惡」,即殺佛、破和合僧,阻礙佛法的宣流,但只要聽善知識勸,具足十念也可以往生極樂。下品下生者無惡不做,破壞正法久住,在《觀經》也可以念佛往生極樂,表示他方眾生往生極樂國的條件,至此,可說幾乎沒有要求。自中品下生到下品下生,這四品之人皆須仰賴「善知識」這個條件。善知識的出現,可以說是運氣好,也可以說是宿世的善緣,總之,這個客觀條件大大壓低了往生的門檻。
其實,往生極樂國的資格限制或條件,即便是三經中要求最嚴苛的《阿彌陀經》所提的,也不過是作為一個佛教行者最基本的修行。但還算是重自力的。到了《無量壽經》提出了「發菩提心」,但實際上對欲往生者的最低要求,變成「不可造五逆、誹謗正法的惡業」,明顯地降級了。發展到《觀經》,似已變成偏重佛力加持、彌陀接引的他力法門。因為如此,難怪求生極樂的淨土法門,在印順法師所著的《淨土與禪》一書中被說「主要在為了初心學人」。[112]這裡所謂的「初心學人」,是:
「有類眾生,覺得佛法太深廣,太難行,以一生的時間修學,教理上還是漫無頭緒,悟證既難,而菩薩的難行,更加不能做到。……這些心志怯劣的眾生,不敢擔荷如來家業,雖學佛多年,還在愁眉苦臉中過活。……容易退墮外道。為攝護這類初心的眾生,所以說勝方便的淨土法門。這是念佛法門的所被的主要根機」。[113]
在《觀經》可看出:從往生淨土的條件或資格限制的高低,反映出眾生根機的強弱。眾生根機越脆弱,往生條件就越低。此外,也可看出:他方眾生即使往生到極樂國,仍要承擔自己往生前所種下的因果。像下品下生者還得在花苞中待「十二大劫」,[114]而上品上生者即刻「遍十方界」,[115]二者有天壤之別。
[2] 《無量壽經》卷上「法藏比丘。攝取二百一十億諸佛妙土清淨之行。」(T12,p.267,c10-11)
[3] 《阿彌陀經》有四處以「成就如是功德莊嚴」描述極樂世界。前三處說極樂世界的美麗環境,後一處則說極樂世界的優質住眾。此四處為T12,p.346,c14-p.347,a6;T12,p.347,a7-11;T12,p.347,a12-24;T12,p.347,a25-b3。又,依據慧遠的《觀無量壽經義疏》卷本,十六觀中的前七觀是在觀極樂世界的依報,而後九觀觀其正報。(T37, no. 1749, p. 178, c9-10)
[4] 印順法師《淨土與禪》p.121,正聞出版社,81/2修訂一版。
[5] T12, no. 366, p. 347, b9-10。
[6] 林光明編註《阿彌陀經譯本集成》p.53,迦陵出版社,1995/12。
[7] 依據梵文文法,形容詞必須與其所修飾的名詞,在性、數、格上一致。參閱《新譯梵文佛典-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第五冊,p.33,§57,如實出版社,1995/11。
[8] 世親在《往生論》(《無量壽經優波提舍》)卷一說:「大乘善根界,等無譏嫌名。女人及根缺,二乘種不生。」(T26, no. 1524, p.
231, a13-14)表「大乘善根」才得以往生極樂國,可見若非大乘善根,即為下劣善根。於此所示:世親是從質而非量來談往生極樂國的善根。
[9] 具格除了表示原因,還可以表示方法、手段、憑藉。故,除了按照漢譯翻作原因外,亦可翻成「憑藉下劣的善根」。
[10] T28, no. 1554, p. 982, b27-28。
[11] T31, no. 1595, p. 200, b3-4。
[12] T25, no.
1509, p. 716, c18-19
[13]《大智度論》卷五〈1 序品〉:「陀羅尼,秦言能持,或言能遮。能持者,集種種善法,能持令不散不失。譬如完器盛水,水不漏散。能遮者,惡不善根心生,能遮令不生;若欲作惡罪,持令不作——是名陀羅尼。」(T25, no.
1509, p. 95, c10-14)
[14] T29, no. 1558, p. 81, a5-6。
[15] 漢譯系統說是彌勒所作,藏傳視為無著所作。
[16] T30, no. 1579, p. 319, c21-22。
[17] T25, no. 1509, p. 282, c1-7。
[18] T01, no. 26, p. 461, c16-17。
[19] T26, no. 1524, p. 231, a13-14
[20] T26, no. 1524, p. 232, a4-7。
[21] T31, no. 1597, p. 353, c23-p. 354, a1
[22]
T25, no. 1509, p. 464, b3-4
[23] 《大智度論》卷62〈40 照明品〉:「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勝檀波羅蜜、尸羅、羼提、毘梨耶、禪波羅蜜。「譬如生盲人,若百若千,若百千而無前導,不能趣道入城。憍尸迦!五波羅蜜亦如是,離般若波羅蜜,如盲無導,不能趣道,不能得一切種智。」(T25, no. 1509, p. 496, c1-6)
[24] T02, no. 125, p. 602, b13-15。
[25]《增壹阿含經》卷十二:「彼云何名施為福業?若有一人開心布施沙門、婆羅門、極貧窮者、孤獨者、無所趣向者。須食與食,須漿給漿,衣被、飯食、床臥之具、病瘦醫藥、香花、宿止,隨身所便,無所愛惜,此名曰施福之業。」(T02, no. 125, p. 602, b15-19)
布施、平等和思惟三福業中,布施福業列為第一。關於布施的對象,沙門和婆羅門二種是宗教師,修行有成,值得供養護持。至於極貧窮者和孤獨者二種是貧苦無依。佛世著名的給孤獨長者,梵名antha-piö¶a-da。其中「孤獨」一詞為梵語antha的意譯。antha一語中,a表否定,無的意思,而ntha之意為保護者。由此推知孤獨者即是無依怙者。對窮而且窮到沒有人可依靠者,當然應給予憐憫,而最實際的憐憫,應是先對他布施財物。又,列為最後一種的無所趣向者,可能是指無家可歸的流浪者。他或許可與極貧窮者和孤獨者列為同類,都是需要在物質上給予幫助的人。總之,布施的對象可歸納成二類:宗教師和窮苦無依的人;關於施物,由上揭經文所說,可知布施物皆屬生活必需品,如飲食、衣服、臥具、醫藥等。這些民生必需品中,屬於佛教所說四食中的段食,是那五種受施者最迫切需要的。順便一提,在阿含佛教時代,布施包含財施和法施二種,似乎尚未出現無畏施。然而,即使原始佛教的經典未見偏重心理或精神的無畏施,財施或法施對受施者應都有令他無怖畏的功能吧。
[26] 《增壹阿含經》卷十二:「云何名平等為福業?若有一人不殺、不盜,恒知慚愧,不興惡想;亦不盜竊,好惠施人,無貪悋心;語言和雅,不傷人心;亦不他淫,自修梵行,己色自足;亦不妄語,恒念至誠;不欺誑言,世人所敬,無有增損;亦不飲酒,恒知避亂;復以慈心遍滿一方,二方、三方、四方亦爾,八方、上下遍滿其中,無量無限,不可限、不可稱計,以此慈心普覆一切,令得安隱。復以悲、喜、護心,普滿一方,二方、三方、四方亦爾,八方、上下悉滿其中,無量無限,不可稱計,以此悲、喜、護心,悉滿其中,是謂名為平等為福之業。」(T02, no. 125, p. 602, b19-c2)
此〈21 三寶品〉所說第二種福業平等的內容,是持五戒和修四無量心。圓滿持五戒和修四無量心,才算成就平等福業。以下分別就這兩點略作說明。先說持五戒。五戒是不殺、不盜、不淫、不妄、不酒。持戒出自對他人的慈悲,因此守戒者不可能危害他人,反而能令人類和樂共存。四無量心分別為慈無量、悲無量、喜無量、捨無量。其中的「捨」,此〈21 三寶品〉作「護」。又,東晉‧僧伽提婆譯的《中阿含經》卷21〈2 長壽王品〉也對四無量心,做比較詳細的說明:若人心中充滿慈、悲、喜、捨,則無結、無怨、無恚、無諍,修無量善。世親造、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9〈8 分別定品〉解說:慈對治瞋,悲對治害,喜對治不欣慰,捨對治欲貪瞋。( T29, no.
1558, p. 150, b20-24) 龍樹菩薩造、姚秦‧鳩摩羅什譯的《大智度論》卷20〈1 序品〉更就眾生緣、法緣和無緣說此四無量心各有三種。 (T25, no. 1509, p. 209, a6-c12)
[27] 《增壹阿含經》卷十二:「彼法云何名思惟為福業?於是,比丘,修行念覺意,依無欲、依無觀、依滅盡、依出要。修法覺意、修念覺意、修猗覺意、修定覺意、修護覺意,依無欲、依無觀、依滅盡、依出要,是謂名為思惟為福業。」(T02, no. 125, p. 602, c2-7)
上揭經文所說「修行念覺意……修法覺意、修念覺意、修猗覺意、修定覺意、修護覺意」,應是指七覺支[27],但其中總共只列出五覺意。此段經文顯然有如下的二個錯誤。一、「念覺意」應只出現一次,但在此有二次;比對七覺支的項目,第二個「念覺意」應作「精進覺意」。二、「修猗覺意」前遺漏「修喜覺意」。補上精進覺意和喜覺意才能與以下所揭後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的《長阿含經》卷八的經文相符:復有七法,謂七覺意:念覺意、法覺意、精進覺意、喜覺意、猗覺意、定覺意、護覺意。是為如來所說正法。(T01,
no. 1, p. 52, b7-9)依據宋‧求那跋陀羅譯的《雜阿含經》卷26所說七覺支的修行次第是:先修念覺支,然後依次修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猗覺支、定覺支和捨覺支。 (T02,
no. 99, p. 190, c12-26)又,就七覺支的內容加以分類,則可分為三種。彌勒菩薩說、唐‧玄奘譯《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說:七覺支中,擇法、精進和喜屬於止品覺支,安、定和捨屬於觀品覺支,念覺支則既是止品又是觀品。由此可知,修七覺支即是修止觀,屬於戒定慧三學中的定學。又,思惟福業如前述,即是修七覺支,可見思惟就是修定學。 (T30,
no. 1579, p. 445, a2-7)
[28] T05, no. 220, p. 13, a20-23。
[29] T09, no. 262, p. 42, c17-19。
[30] 《法華經》中有七個很著名的譬喻,所謂「法華七喻」,即:三界火宅、富翁窮子、三草二木、化城寶處、衣裏珠、髻中明珠、良醫病子喻。
[31]《法華玄論》卷五:「論曰:廣開三顯一,斷疑生信,為三根人三周說—初法說,次譬說、後宿世因緣說。」(T34, no.
1720, p. 398, b20-22)
[32] 參考河村孝照著,許洋主譯的《法華經概說》p.39,1994/7,新文豐出版社。
[33]《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p.2-3,正聞出版社,2002/1初版十刷。
[34] T08, no. 235, p. 752, a28-b2。
[35] 印順法師說:「得忍菩薩的所以殊勝,因他於所作福德及智慧,能知道是無性的緣起,不會執受──取福德為實的。不受福德,所以福德即無限量。這不是說沒有福德,是說不執為實有,不執為己有。福德無性,菩薩無我,能得此法忍的菩薩,是深知福德不應貪著的,所以說不受福德。」《般若經講記》p.130,正聞出版社,81/3修訂一版。
[36] T12, no. 366, p. 347, b10-15。
[37] 林光明編註《阿彌陀經譯本集成》p.54,迦陵出版社,1995/12。
[38] 梵語作eka-rtram。eka解作「一」,rtram是「夜」的意思,但漢譯作「日」。
[39] 與漢譯「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相應的梵文,是so
’mitayu· -tathgataú §rvaka-saºgha-pariv¨to
bodhisattva-gaöa-purask¨taú purataú sthsyati。比對梵漢二文,漢譯的「聖眾」,在梵本是“§rvaka-saºgha”和“bodhisattva-gaöa”,前一梵語解作「聲聞僧伽」,後一則為「菩薩眾」。
[40]《唯識三十論頌》卷一說:「煩惱謂貪、瞋、癡、慢、疑、惡見。」 (T31, no. 1586, p. 60, b26)
[41]《唯識三十論頌》卷一說:「隨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與害、憍、無慚及無愧、掉舉與惛沈、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 (T31, no.
1586, p. 60, b27-c1)
[42] 修彌陀法門的行者一心專念無量壽佛。此即「心一境性(cittaikg¨at)」;心中所念唯有一境,即只有一個對象,別無其他。
[43]
T30, no. 1579, p. 450, b27-29。
[44] T26,no.1521,p.82, c9-14。
[45]《大智度論》卷四十三〈10 行相品〉(T25, no.
1509, p. 373, c11-12);卷四十七〈18 摩訶衍品〉 (T25, no. 1509, p. 396, b27-p. 398, c24)。
[46]趙梅軒著《《悲華經》義理與文學特質之研究》〈佛轉法輪對聞法者的利益〉說眾生因佛轉法輪,聞法所得的利益有九十六種。九十六種利益中,具名三昧有四十六種,可見三昧與聞法有密切關係。pp.46-51;此外,《《悲華經》義理與文學特質之研究》之附錄也整理出其他散見於《悲華經》的八十七個三昧,pp.200-208。
[47] 《佛說無言童子經》卷下:「如是等類六萬三昧。」(T13, no. 401, p. 531, a22-23)
[48]
T25, no. 1509, p. 268, b4-12。
[49] T12, no. 360,
p. 268, a26-28。
[50] T12, no. 360,
p.272, b8-14。
[51] 在《佛說立世阿毘曇論》卷六〈云何品〉中釋曰:「云何地獄名泥犁耶?無戲樂故。無憘樂故,無行出故,無福德故,因不除離業故於中生。復說此道於欲界中最為下劣。名曰非道。」(T32, no. 1644, p. 197, c23-26)
[52]有關地獄的種類:以受苦的時間分類,有無間地受苦和有間斷地受苦的地獄,如《俱舍論》卷十一〈3 分別世品〉說:「此贍部洲下過二萬,有阿鼻旨大[木*奈]落迦,深廣同前,謂各二萬故。彼底去此四萬踰繕那,以於其中受苦無間,非如餘七大[木*奈]落迦受苦非恒故名無間。且如等活[木*奈]落迦中,諸有情身雖被種種斫刺磨擣。而彼暫遇涼風所吹還活如本。由斯理故,立等活名,阿鼻旨中無如是事。有餘師說:阿鼻旨中無樂間苦,故名無間。餘地獄中,有樂間起。」(T29, no. 1558, p. 58, b3-11);以處所分類,《法華經玄贊要集》卷二十五分根本、近邊和孤獨三種,說:「言捺落迦有三者:一根本。八熱地獄,二八寒地獄,此為根本也。八寒則無遊增十六,八熱則有遊增,為眷屬地獄,以處所定故根本。二者近邊。近根本邊,名近邊地獄。問十六地獄近根本,名近邊。根本還近遊增,根本亦合名近處。若如此者,由造業者先受根本苦,後受近處苦。約前後說,前者根本,後名近邊。言三孤獨者。人間有也。謂有情業力所致,處所不定。」 (X34, no. 638, p. 725, a7-13 // Z 1:54, p. 261, a2-8
// R54, p. 521, a2-8)。有關地獄的數目,《俱舍論》及《長阿含經》說有八大類,又此八大地獄皆各有十六小地獄,故有一百二十八個小地獄。一百二十八個小地獄加上八大地獄,大小總共有一百三十六個地獄。(T29, no. 1558, p. 58, b3-c17; T01, no. 1, p. 121, c4-5)
[53] 羯磨一詞也翻為辦事做法。羯磨在律學上,為一特定術語,具法、事、人、界四事,透過羯磨,得發戒體,以成辦斷惡修善之事。參考望月信亨《望月大辭典》pp.447-448。
[54] 十善業是:(1) 不殺生 not
killing; (2) 不偷盜 not stealing; (3) 不邪淫 not committing adultery; (4) 不妄語 not lying; (5) 不惡口 not speaking harshly; (6) 不兩舌 not speaking divisively; (7) 不綺語 not speaking idly; (8) 不貪欲 not being greedy (9) 不瞋恚 not being angry; (10) 不痴not having wrong views。反之,則為十惡業。其中,(1) (2) (3)屬於身業,(4) (5) (6) (7)為口業,(8) (9) (10)則是意業。
[55] 印順法師著《佛法概論》pp.18-19,正聞出版社,89/10 重版。
[56] 印順法師著《藥師經講記》p.185,正聞出版社,81/2 修訂一版。
[57] 釋法融著〈《菩薩瓔珞經.譬喻品》謗法初探〉(收於《2008年宗教與心靈改革論文集》,高雄道德院);釋德範著〈大寶積經.淨居天子會「謗法」探微〉(收於《中華佛學研究》第2期,台北,中華佛學研究所,1998,pp.108~109);林秀雪著〈從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試析「信法」與「謗法」之概念〉(收於《第十一屆佛學論文聯合發表會論文集(27日),2008》,p.8)。
[58] 望月信亨主編《望月大辭典》p.4327下。
[59] 林尹與高明主編《中文大辭典》8,pp.1042-1043。
[60] 同上,p.1083。
[61]
T08, no. 223, p. 304, c8-12。
[62]
T09, no. 262, p. 15, b22-29。
[63] T12, no. 360,
p. 272, b15-c10。
[64]
T25, no. 1509, p. 362, c28-29。
[65]以下特揭《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七十八〈39 入法界品〉關於譬喻的經文,以供參考:
善男子!菩提心者,猶如種子,……猶如良田,……猶如大地,……猶如淨水,……猶如大風,……猶如盛火,……猶如淨日,……猶如盛月,……猶如明燈,……猶如淨目,……猶如大道,……猶如正濟……猶如大車,……猶如門戶,……猶如宮殿,……猶如園苑,……猶如舍宅,……猶如慈父,……猶如慈母,……猶如乳母,……猶如善友,……猶如君主,……猶如帝王,……猶如大海,……如須彌山,……如鐵圍山,……猶如雪山,……猶如香山,……猶如虛空,……猶如蓮華,……如調慧象,……如良善馬,……如調御師,……猶如良藥,……猶如坑穽,……猶如金剛,……猶如香篋,……猶如妙華,……如白栴檀,……如黑沈香,……如善見藥王,……如毘笈摩藥,……猶如帝釋,……如毘沙門,……如功德天,……如莊嚴具,……如劫燒火,……如無生根藥,……猶如龍珠,……如水清珠,……如如意珠,……如功德瓶,……如如意樹,……如鵝羽衣,……如白[疊*毛]線,……如快利犁,……如那羅延,……猶如快箭,……猶如利矛,……猶如堅甲,……猶如利刀,……猶如利劍,……如勇將幢,……猶如利鋸,……猶如利斧,……猶如兵仗,……猶如善手,……猶如好足,……猶如眼藥,……猶如鉗鑷,……猶如臥具,……如善知識,……如好珍財,……如大導師,……猶如伏藏,……猶如涌泉,……猶如明鏡,……猶如蓮華,……猶如大河,……如大龍王,……猶如命根,……猶如甘露,……猶如大網,……猶如羂索,……猶如鉤餌,……如阿伽陀藥,……如除毒藥,……如善持呪,……猶如疾風,……如大寶洲,……如好種性,……猶如住宅,……猶如市肆,……如鍊金藥,……猶如好蜜,……猶如正道,……猶如好器,……猶如時雨,……如淨瑠璃,……如帝青寶,……如更漏鼓,……如清淨水,……如閻浮金,……如大山王,……如大施會,……猶如伏藏,……如因陀羅網,……如婆樓那風,……如因陀羅火,……如佛支提,……(T10,
no. 279, p. 429, b25-c2)
[66]
T30, no. 1581, p. 888, a28-29。
[67]
T32, no. 1659, p. 509, b24-28。
[68] 參考印順法師《淨土與禪》pp.98-99,正聞出版社,81/2修訂一版。
[69]
T12, no. 365, p. 341, c8-12。
[70]
T37, no. 1753, p. 270, b15-24。
[71] 《選擇本願念佛集》(T83,
no. 2608, p.15, c23- p.16,a12)
[72] T12, no. 365, p. 344, c10-17。
[73] 五戒是佛教徒,不論在家或出家,都必須所要遵守的五條禁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74] 有關三聚淨戒,《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二說:「若菩薩心心相續自行不殺生,即攝律儀戒;正不殺時,自行四無量作一切善,即攝善法戒;教他一切不行殺,種種方便讚歎、隨喜不殺生法,化及一切眾生,即是攝眾生戒。如是三聚淨戒。」(卍38, no. 687,
p. 445, a9-12 // Z 1:60, p. 157, a6-9 // R60, p. 313, a6-9)
[75]
vaipulya是由有「廣」或「大」等義的形容詞vipula作成的名詞。又,若此vipula是由有「離」、「無」等義的接頭詞vi和有「比」或「平衡」等義的名詞tula合成的vaitulya轉化而來,則有「無比」之意。
[76] 梵語vaipulya的漢文音譯有鞞佛略、毗富羅、斐佛略、為頭離,意譯則有方廣、方等、廣破、廣大、廣博、廣解、廣普、廣平、廣、無比。
[77]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百二十六說:「方廣云何?謂諸經中,廣說種種甚深法義。」(T27, no. 1545, p. 660, a27)
[78] 《成實論》卷一〈8 十二部經品〉說:「鞞佛略者,佛廣說經名鞞佛略。……如說如來二種說法:一、廣,二、略,廣勝略故。」(T32, no.
1646, p. 245, a22-27)
[79]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十四:「言方廣者,謂以正理廣辯諸法。以一切法性相眾多,非廣言詞不能辯故,亦名廣破。由此廣言,能破極堅無智闇故,或名無比。由此廣言理趣幽博餘無比故。」(no. 1562,
p. 595, a22-26)
[80] 望月信亨主編《望月大辭典》p.4326下。
[81] 《雜阿含經》卷三十說:「汝當隨時修於六念。何等為六?當念如來、法、僧事、自所持戒、自所行施,及念諸天。」 (T02, no.
99, p. 218, b26-28)
[82] 《阿彌陀經》卷一說:「是諸眾鳥,晝夜六時出和雅音,……。其土眾生聞是音已,皆悉念佛、念法、念僧。」(T12, no.
366, p. 347, a14-16) 又說:「諸寶行樹及寶羅網出微妙音,……,聞是音者皆自然生念佛、念法、念僧之心。」(T12, no.
366, p. 347, a21-23)
[83] T12, no. 360, p. 272, b16-c7。
[84] 在西藏佛教,無量壽與無量光是兩位不同的佛。
[85] 印順法師著《淨土與禪》p.21,正聞出版社,2000/10新版一刷。
[86]
T12, no. 366, p. 347, b8-9。
[87] T12, no. 365, p. 345, b18-21。
[88]
T28, no. 1554, p. 982, a28。
[89]
T31, no. 1585, p. 29, b22-23。
[9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九說:「愛有二種:一、染污謂貪;二、不染污謂信。」(T27, no. 1545, p. 151, a8)
[91]
T09, no. 278, p. 433, a26-27。
[92]
T25, no. 1509, p. 63, a1-2。
[93]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四〈2 分別根品〉說:「於諦、實、業、果中,現前忍許,故名為信。」(T29, no.
1558, p. 19, b3-4) ;參考望月信亨《望月大辭典》pp.2000-2001。
[94] 《雜阿含經》卷三十:「何等為四?謂佛不壞淨成就,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T02, no. 99, p. 213, c29-p. 214,
a1)
[95] 《攝大乘論釋》卷七〈3 釋應知入勝相品〉:「信有三處:一信實有,二信可得,三信有無窮功德。信實有者,信實有自性住佛性;信可得者,信引出佛性;信有無窮功德者,信至果佛性。」(T31, no.
1595, p. 200, c21-24)
[96] 《大乘起信論》卷一:「何等信心?云何修行?略說信心有四種。云何為四?一者、信根本,所謂樂念真如法故。二者、信佛有無量功德,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根,願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波羅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樂親近諸菩薩眾,求學如實行故。」(T32, no.
1666, p. 581, c8-14)
[97] 唐‧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說:「所云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T54, no. 2125, p. 205, c13-14)
[98]
T12, no. 365, p. 345, a22-24。
[99]
T12, no. 365, p. 345, b8-11。
[100] 關於八齋戒,有二說:依《俱舍論》之說,八戒齋是:1.不殺生,即殺有情之生命;2.不偷盜,即取他人所不給與之物;3.不非梵行,即男女之媾合;4.不虛誑語,即說與心相違之言說;5.不飲諸酒;6.不塗飾鬘舞歌觀聽,即身塗香,飾花鬘,觀舞蹈,聽歌曲;7.不眠坐高廣嚴麗床上,即坐臥於高廣嚴麗之床上;8.不食非時食,即食非時之食(午後之食)。離此八種非法為八戒,然此八戒中之第八離非時食,是齋法,故總名八戒齋,猶如八正道中惟正見是正道,遂通謂之八正道也。依薩婆多論及《成實論》,《智度論》等之說,則分塗飾香鬘舞歌觀聽為二,即:塗飾香鬘與舞歌觀聽,總有九戒。其中前八者為戒,後一者為齋,故戒齋合而名八戒齋也。申言之,依《俱舍論》,則八戒即八戒齋;依他論,則八戒與齋法合為八戒齋。但八戒必具齋法(不過中食)。(T29,no.1558,p.75,b16-c9)
[101]
T12, no. 365, p. 345, b18-22。
[102]
T12, no. 365, p. 345, c1-4。
[103]
T03, no. 159, p. 301, b26-27。
[104]
T12, no. 365, p. 345, c10-16。
[105] 善導著《觀經疏》卷一曰:「言南無者即是歸命,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以斯義故,必得往生」。(T37, no. 1753, p. 250, a28-b1)
[106] T12, no. 365, p. 345, c27-p.
346, a5。
[107] 即:1.知覺處非處智力,處者道理之義,知物之道理非道理之智力也;2.知三世業報智力,知一切眾生三世因果業報之智力也;3.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知諸禪定及八解脫三三昧之智力也;4.知諸根勝劣智力,知眾生根性之勝劣與得果大小之智力;5.知種種解智力,知一切眾生種種知解之智力也;6.知種種界智力,於世間眾生種種境界不同而如實普知之智力也;7.知一切至所道智力,如五戒十善之行至人間天上八正道之無漏法至涅槃等,各知其行因所至也;8.知天眼無礙智力,以天眼見眾生生死及善惡業緣無障礙之智力也;9.知宿命無漏智力,知眾生宿命又知無漏涅槃之智力也;10.知永斷習氣智力,於一切妄惑餘氣,永斷不生能如實知之智力也。參閱《智度論》卷二十五,《俱舍論》卷二十九(T29, no. 1558, p. 140, b9-17)。
[108] 六要鈔三末曰:「言心光者,此非光分。身相心想,其體各別。只就義門,宜得其意。以佛慈悲攝受之心所照觸光名心光,是念佛行相應佛心。其佛心者,慈悲為體。(中略)是故照觸稱名行人之大悲之光得心稱耳。私案:觀佛三昧所觀所見之光明等可預身光之者耶?」《選擇集決疑鈔》三曰:「心光者佛心所起光明,故名心光。論註稱智慧光,與今同也。」(T83, no. 2610, p. 68, b22-24)
[109]
T09, no. 272, p. 350, a1-p. 351, c5。
[110]
T25, no. 1509, p. 264, b15-18。
[111] T12, no. 365, p. 346, a12-19。
[112] 印順法師著《淨土與禪》p.121,正聞出版社,81/2修訂一版。
[113] 同上17p121~122。
[114]
T12, p.345, a2-3。
[115]
T12, p.346, a22-23。
附表
淨土三經中他方眾生往生極樂國資格表
|
經名 |
他方眾生往生極樂國前必備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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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經》 |
(一) 具備眾多善根福德因緣 (二) 具三昧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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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量壽經》 |
(一) 不造五逆 (二) 不誹謗正法 (三) 發菩提心、聞法、修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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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經》 |
(一) 修三福業 1. 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 2. 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 3. 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 |
|
|
(二) 九品往生 |
|
|
1. 上品上生者 (1)發三種心:1至誠心、2深心、3迴向發願心 (2)慈心不殺,具諸戒行 (3)讀誦大乘方等經典 (4)修行六念。 |
|
2. 上品中生者 (1)不受持讀誦方等經典,但善解義趣 (2)於第一義,心不驚動 (3)深信因果 (4)不謗大乘 |
|
|
|
3. 上品下生者 (1)信因果 (2)不謗大乘 (3)發無上道心 |
|
|
4. 中品上生者 (1)受持五戒、八戒齋,修行諸戒 (2)不造五逆,無眾過惡
|
|
5. 中品中生者, (1)一日一夜持八戒齋,持沙彌戒,或具足戒,威儀無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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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品下生者 (1)孝養父母 (2)行世仁義 (3)聽善知識說阿彌陀佛國土樂事和法藏比丘四十八大願 |
|
|
7. 下品上生者 (1)聞大乘十二部經首題名字 (2)合掌叉手稱南無阿彌陀佛 |
|
|
8. 下品中生者 (1)讚說阿彌陀佛十力威德,並廣讚彼佛光明神力 (2)讚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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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下品下生者 (1)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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